黄埔港动物饲料进口报关公司 米糠进口清关
广州力行报关行主营各类饲料进口清关业务,在黄埔老港、黄埔新港、新沙港、南沙港等口岸设立进口饲料现场报关、报检、操作、运输等现场办公室,并配有自主仓库、协作仓库、监管、集卡车队等,旨在方便客户。我司代理进口过的饲料品种包括:麦麸、苜蓿草、棕榈(仁)粕、棕榈脂肪粉、椰子粕、乳清粉、葵花籽粕、豆粕、米糠、甜菜粕、鱼粉等水产动物蛋白、鱼油、棕榈仁粕、花生粕、食品、丰年鱼卵、鱿鱼肝粉、饲用蛋粉、猪油渣、发酵豆粕、虾苗饲料、鱼饲料、猪饲料、豆饼、木薯渣、菜籽粕、天然饲草、马骨粉、饲用乳酪、饲用明胶、肉骨粉、玉米酒糟等。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取得进口登记证
办理登记证的流程为:代理机构向农业部提交申请材料——农业部审查材料——样品复合检测——合格即可下发进口登记证
农业部2014年第2号令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境外企业首次向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的,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进口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根据产品类型来判定是否需要办理农业部的“进口登记证”;需要办理的产品为:
1. 配合饲料:饲料包括干粮和湿粮(罐头)
2. 浓缩饲料
3.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4. 精料补充料
5. 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农业部1126号公告)
6. 动物源性饲料
7. 单一饲料:脂肪粉(植物来源)、饲料用灭活酿酒酵母粉、酶解大豆蛋白、发酵黄豆粉、膨化豆粕、DDGS和DDG等以及经特殊加工工艺处理的单一饲料产品
8. 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豆粕、棕榈粕等)
饲料进口报关申报要求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饲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
录入要求:
一是在“产品资质”栏目中根据申报产品选取“325-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许可证”、“330-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填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二是在“货物用途”栏目中选择“18-饲用”。
三是在“货物属性”栏目中根据申报饲料是否为转基因选择“16-转基因产品”或“17-非转基因产品”。
特别关注:
申报为转基因产品的,应当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海关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行比对验核。
饲料类的产品进口难点在于,首先需要确认国外饲料厂所在国家/地区是否在国家的准入名单内,确认饲料厂及其输华产品是否在准入名单内,还需要确认进口的饲料品种是否需要农村农业部出具的进口登记证,都满足进口许可的,才可以进口。建议在货物发运之前将全套资料准备好发我司审核,以免货物到港后不能展开清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