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港进口再生铜原料报关流程及资料
三山港进口再生铜原料报关流程及资料
我司专注再生金属原料进口清关业务,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正式通知,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但是由于跟固体废物比较接近,所以在进口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来进行操作,如何进口再生金属?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单证要求,进口注意事项欢迎来电咨询我司。
建议进出口企业在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时,如果存在有肉眼可见的废塑料、废海绵、废橡胶等夹杂物,需要在境外清除后方能进口。对于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表面存在切削油渍残留,挥发物超标的情况,建议投入熔炉,浇注成铸造铝合金锭(或铸件)再进口。
01夹杂物含量
夹杂物指掺杂或附着在原料上的非金属物质。包括粉尘、木材、纺织物、塑料、玻璃、石材、纸、沙、橡胶、污泥等,不包括本产品的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的其他物质。
标准要求:原料中夹杂物(包括木材、纸、塑料、橡胶、玻璃、石材、纺织物、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等其他物质)的质量分数应不大于0.5%,其中夹杂和沾染的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粉尘、污泥、油污、结晶盐、纤维末等)的质量分数应小于0.1%。
02挥发物含量
挥发物是指在低于金属熔点的温度下经过适当的加热处理,可从原料中分离出的物质。
标准要求:挥发物含量应不大于1%。
海关进口申报要求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实行一次性完整申报,申报时按照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要求进行正确归类,按照对应的税则编码及对应申报要素要求申报,注明具体的再生原料的类别、牌号等海关要求的申报要素,并提供符合标准(标准号见后)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海关将对以上四类再生原料进口实施法定检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规定的允许进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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