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集司码头危险品海运进口清关操作流程及手续
黄埔集司码头危险品海运进口清关操作流程及手续
黄埔集司码头危险品海运进口清关操作流程如下:
1. 准备进口危险品信息及相关文件。
2. 申报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包装、成分、性质等详细信息。
3. 确认HS编码,了解相关费用及操作流程。
4. 安排船运,确认进口到货时间。
5. 确认清关代理,提供危险品出口报关所需的文件。
6. 报关单证审核及危险品评估。
7. 缴纳相关税费。
8. 清关手续完成,危险品通关放行。
至于进口清关具体细节,建议您咨询黄埔集司码头或其清关代理公司。
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业务,3类/4.1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进口报关/装柜前指引/危标制作/MSDS审核/到港换单/查验/提货/商检调离手续/危险品拖车/危险品仓储/进口清关全程物流。公司具有配套资质齐全的危险品仓库,危险品拖车,危险品现场查验人员,业务熟悉,可以为危险品进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危险品进口目的地查验的操作难度,欢迎咨询!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无论其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海关申报。
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要求: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应当按照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规定实施检验,主要包括口岸检查、转场检查、目的地检验等查验方式。检验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其中,要求包括:
1、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2、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中文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3、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进行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数据单的样本。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可按照进口化学品要求申报。
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有丰富的危品进口报关清关经验,主营3/4/5/6/8/9类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有着15年危险化工品进口清关操作经验及丰富的产品操作案例,熟悉海关及码头对各类危险品操作流程及要求,提供优质的进口清关服务,欢迎各位客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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