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进口再生铜原料报关注意事项
南沙港进口再生铜原料报关注意事项
我司专注再生金属原料进口清关业务,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正式通知,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以自由进口。但是由于跟固体废物比较接近,所以在进口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来进行操作,如何进口再生金属?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单证要求,进口注意事项欢迎来电咨询我司。
海关进口申报要求
进口再生金属原料实行一次性完整申报,申报时按照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要求进行正确归类,按照对应的税则编码及对应申报要素要求申报,注明具体的再生原料的类别、牌号等海关要求的申报要素,并提供符合标准(标准号见后)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海关将对以上四类再生原料进口实施法定检验,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规定的允许进口,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禁止进口。
什么是再生原料,再生原料和固体废物的回收料虽然关系密切,但切不能混为一谈。
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回收料: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物料。
再生原料:国家允许进口的,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利用价值并可用于生产的原料。
根据以上定义,现在你应该明白了,单纯的回收料是不能进口的,必须对回收料进行必要的加工、处理,确保成为符合标准(标准号见后)要求的再生原料才能进口。
从2021年1月1日起,国家禁止固体废物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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