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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港6.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发布:2024-04-19 09:11,更新:2024-04-19 09:11
黄埔港6.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黄埔港6.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业务,3类/4.1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进口报关/装柜前指引/危标制作/MSDS审核/到港换单/查验/提货/商检调离手续/危险品拖车/危险品仓储/进口清关全程物流。公司具有配套资质齐全的危险品仓库,危险品拖车,危险品现场查验人员,业务熟悉,可以为危险品进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危险品进口目的地查验的操作难度,欢迎咨询!


危险品进口清关商检调离操作流程详情:
现广州黄埔全通码头停止接受危险品,现危险品进口都转到黄埔新沙港码头、新沙码头、南沙码头、蛇口码头进口堆放。如之后要进口危险品的外贸企业要注意。 商检调离是指危险品在进口报关时需要做法检,在口岸报检时无法当时完时,商检局会出具一张商检调离单,在货物进口报关放行后,由收货人联系当地的商检局下厂验货。而商检局也会将此单内转到当地海关部门。 货物进口报关放行提货后,收货企业可自行准备好商检调离资料到商检局办理,在危险品仓库检验,应与商检局关员预约好时间接到危险品仓库进行验货,如果企业没有自理报检权,也可提供资料给我司为您提供管家式服务。 在做商检调理时应注意报关放行后货物运输到危险品仓库后不可拆箱使用,更不能售卖,需等关员检验通过之后才允许使用销售。
危险品进口报关商检调离的流程:
1、货物口岸清关放行,送达收货人后先不要开拆包装及使用
2、从报关行处拿回商检调离单
3、如自己公司有报检权,可自行去当地检疫局办理;如没有报检权,可委托报检聚海代为办理
4、准备商检调离资料
5、向商检局提交商检资料
6、商检调离通过 注:中华进出口商品检疫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未经主管口岸验货而使用或者销售将被处罚货值5%-20%的罚款。


危险品,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化物等。运输和贮藏时,应按照危险品条例处理。
危险品进口企业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
1、货物数据(MSDS报告、UN编号)
2、危品中文公示标签(有毒,易燃,氧化,腐蚀等标示)
3、企业营业执照(危品经营范围)
4、危险品进口备案成功后可出具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公示标签是根据技术说明书申请,需在国外装货前贴好。
危险品进口报关报检资料:
1、装箱单,合同,invoice,产地证(如需)。
2、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3、货物图片和说明。
4、报检报关的基本资料(企业资料,申报要素等)


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有丰富的危品进口报关清关经验,主营3/4/5/6/8/9类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有着15年危险化工品进口清关操作经验及丰富的产品操作案例,熟悉海关及码头对各类危险品操作流程及要求,提供优质的进口清关服务,欢迎各位客户来电咨询!!
黄埔港6.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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