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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沙码头6.1类危险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危险品进口清关

发布:2024-04-24 09:12,更新:2024-04-24 09:12
东莞新沙码头6.1类危险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危险品进口清关
东莞新沙码头6.1类危险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专业提供危险品进口清关服务,拥有丰富的经验,快捷,确保货物安全、准时的抵达目的地。专业团队,用心服务,为您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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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业务,3类/4.1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进口报关/装柜前指引/危标制作/MSDS审核/到港换单/查验/提货/商检调离手续/危险品拖车/危险品仓储/进口清关全程物流。公司具有配套资质齐全的危险品仓库,危险品拖车,危险品现场查验人员,业务熟悉,可以为危险品进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危险品进口目的地查验的操作难度,欢迎咨询!


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
(一)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
2、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2、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危险品报关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要素、电子报关委托授权、提单、合同、箱单、invoice。
危险品报检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说明
2、中文数据单(即MSDS,MSDS一般为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需符合GB15258-2009要求)
4、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注意:
1、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
2、危险品要在货物到港前三天进行危申报(迟到港后前内)否则是要罚款或者交检查报告.


我司专注危险品进口清关,有丰富的危品进口报关清关经验,主营3/4/5/6/8/9类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有着15年危险化工品进口清关操作经验及丰富的产品操作案例,熟悉海关及码头对各类危险品操作流程及要求,提供优质的进口清关服务,欢迎各位客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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