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化妆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沐浴露进口报关
更新时间:2025-01-16 08:00:00
价格:¥500/票
主营业务:进口清关
服务产品:化妆品及原料进口
服务优势:专业高效、收费合理
联系电话:020-28141970
联系手机: 13710544254
联系人:许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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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州化妆品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沐浴露进口报关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以下规定填报报关单:
进口化妆品新要求一览表
(一)化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五)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参照本条第(二)项要求进行申报。
重要提醒:海关HS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一般会自动设置,在签署贸易合同、化妆品标签标注及装箱单等单证制作时,应结合产品实际情况按上述要求的情形正确书写及报关]
二、化妆品进口消费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规,境外化妆品进入市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监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凭证)批件方可在市场上销售。申请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首先到卫生部认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检验完毕后,方可申报该批件。
化妆品进口清关所需资料:
国外发货前,先出具国外的资料扫描件给我司进行审核,以免出现单证不符(所需资料
详如下)
①;国外出具部分
1 生产日期证明(生产商出具)
2 正本标签或标签扫描件(每款 1 份)
3 原产地证(官方机构出具)
4 产品配方表(生产商出具)
5 箱单,合同,(出口商提供)
6 提单
7 保单扫描件(如是CIF条款)
8 木质熏蒸证明(如有木质包装)
②;国内收货人出具部分
1 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俗称批文)
2 企业三证扫描件各一份(盖章)
3 A4空白盖章纸若干张,公章盖在右下角
4 外文标签翻译件
5 报关报检委托书及报关报检代码,HS编码及申报要素
6 无纸化签约
7 收发货人备案号及查询号
备注:如是我司抬头代理进口则只需提供1,2,3,4项。
我司专业操作化妆品类货物进口清关物流:护肤品、香水、防晒霜、爽肤水、卸妆水、指甲油、面膜、睫毛膏、唇膏、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原液、精油等。提供专业、准确为护肤品进口批文咨询、护肤品进口报关及单证审核、护肤品标签审核等服务,提供全程无忧的进口清关物流解决方案!全程进口一对一客服服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申报工作,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现公告如下: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以下规定填报报关单:
进口化妆品新要求一览表
(一)化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五)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参照本条第(二)项要求进行申报。
重要提醒:海关HS编码法定计量单位一般会自动设置,在签署贸易合同、化妆品标签标注及装箱单等单证制作时,应结合产品实际情况按上述要求的情形正确书写及报关]
二、化妆品进口消费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规,境外化妆品进入市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监局颁发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凭证)批件方可在市场上销售。申请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首先到卫生部认定的卫生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检验。检验完毕后,方可申报该批件。
化妆品进口清关所需资料:
国外发货前,先出具国外的资料扫描件给我司进行审核,以免出现单证不符(所需资料
详如下)
①;国外出具部分
1 生产日期证明(生产商出具)
2 正本标签或标签扫描件(每款 1 份)
3 原产地证(官方机构出具)
4 产品配方表(生产商出具)
5 箱单,合同,(出口商提供)
6 提单
7 保单扫描件(如是CIF条款)
8 木质熏蒸证明(如有木质包装)
②;国内收货人出具部分
1 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俗称批文)
2 企业三证扫描件各一份(盖章)
3 A4空白盖章纸若干张,公章盖在右下角
4 外文标签翻译件
5 报关报检委托书及报关报检代码,HS编码及申报要素
6 无纸化签约
7 收发货人备案号及查询号
备注:如是我司抬头代理进口则只需提供1,2,3,4项。
一般的进口商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化妆品进口单证办理非常容易出现差错,从而审核不合格耽误进口的时间,也浪费资金。广州力行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能够为客户制定Zui快Zui便捷的进口方案,可以、快捷的为您办理化妆品进口相关手续,让您在Zui短的时间内完成进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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