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植物饲料进口清关代理公司 进口报关拖车服务
广州力行报关行主营各类饲料进口清关业务,在黄埔老港、黄埔新港、新沙港、南沙港等口岸设立进口饲料现场报关、报检、操作、运输等现场办公室,并配有自主仓库、协作仓库、监管、集卡车队等,旨在方便客户。我司代理进口过的饲料品种包括:麦麸、苜蓿草、棕榈(仁)粕、棕榈脂肪粉、椰子粕、乳清粉、葵花籽粕、豆粕、米糠、甜菜粕、鱼粉等水产动物蛋白、鱼油、棕榈仁粕、花生粕、食品、丰年鱼卵、鱿鱼肝粉、饲用蛋粉、猪油渣、发酵豆粕、虾苗饲料、鱼饲料、猪饲料、豆饼、木薯渣、菜籽粕、天然饲草、马骨粉、饲用乳酪、饲用明胶、肉骨粉、玉米酒糟等。
进口饲料具体流程、需要单证以及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向直属海关提交材料;
2.直属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3、查看拟进口的植物源性饲料及其输出国家/地区是不是在我国允许进口粮食和植物源性饲料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之内,名录清单详见上文。
4、进口粮食及植物源性饲料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5、进口植物源性饲料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invoice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饲料进口登记证。
其中, I级风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提供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申请单位与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请单位与企业签订的生产、 加工、存放合同)。
6、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现场查验,包括核对货证、标签检查、感官检查。
7、海关对来自不同类别境外生产企业的产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抽取样品,出具《抽/采样凭证》,送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
8、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予以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由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饲料进口清关前国内收货人提供需要准备的资料:
1)收货人饲料准入备案(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2)预检验检疫许可证(配额证)(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3)中文标签样张(经我司代理进口,我司可协助审核、制作,判定是否符合国标)
4)产品在的海关编码,以及对应的申报要素(经我司代理进口,我司可协助归类)
5)进口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需具备饲料进口和销售(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6) 报关、报检委托书(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7) 提单(运单)、形式invoice、装箱单、采购合同加盖进口商公章(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8)产品安全承诺书、包装声明等(经我司代理进口,则无需提供)
饲料类的产品进口难点在于,首先需要确认国外饲料厂所在国家/地区是否在国家的准入名单内,确认饲料厂及其输华产品是否在准入名单内,还需要确认进口的饲料品种是否需要农村农业部出具的进口登记证,都满足进口许可的,才可以进口。建议在货物发运之前将全套资料准备好发我司审核,以免货物到港后不能展开清关工作。